关于做好2008年下半年新职业、新工种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

 

关于做好2008年下半年新职业、新工种
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
 
各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、市属各企业、驻咸各大中专院校:
为了进一步做好2008年下半年新职业、新工种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工作,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,规范就业准入制度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工种及等级(国家职业资格等级)
(一)公关员鉴定初级(5级)、中级(4级)、高级(3级)三个级别;
(二)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鉴定中级(4级)、高级(3级)、两个级别;
(三)营销人员(推销员)鉴定初级(5级)、中级(4级)、高级(3级)三个级别;
(四)普通秘书鉴定初级(5级)、中级(4级)、高级(3级)三个级别;
(五)物业管理员鉴定中级(4级)、高级(3级)、两个级别;
(六)电子商务师鉴定高级(3级)一个级别;
(七)项目管理师鉴定高级(3级)一个级别;
(八)广告设计师鉴定高级(3级)一个级别;
(九)劳动保障协理员鉴定中级(4级)一个级别
二、报名时间、报名费用及携带资料
(一)9月1日至10月10日;
    (二)收费标准按照陕价行发[2007]172号文件执行;
    (三)携带资料:《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》一式两份、2寸免冠照片5张,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在职人员还应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。
三、报考条件
详见陕西咸阳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网站
网址://xys.osta.org.cn
四、考试时间
11月22日-23日
五、报名方法
    各县市区考生由当地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报名,市属企业由企业组织报名,在校学生由各大中专院校组织报名。
六、几点要求
    1、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要高度重视,抽调专人负责,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做好宣传。
    2、各单位务必于10月11日前将有关资料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,以便按时上报省厅。
3、各单位要正确引导考生参加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考试,切莫轻信社会上一些非法机构组织的报名考试,以免上当受骗。
联 系 人:窦显娜、张 沛
联系电话:029-33210475、33210942
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
 
来源:  更新时间:2008-08-29  阅读次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