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劳社发[2008]139号
关于组织劳动保障协理员参加职业资格
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有关具体问题的
通 知
各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、市局各有关单位:
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通知,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,我市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时间、地点已经确定,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:
2008年7月26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30分
二、考试地点
原陕西科技大学南教学区主教学楼
三、几点要求
1、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这次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考试工作,从即日起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可脱离岗位复习备考,同时要组织劳动保障协理员集中培训,以便取得好的成绩。
2、各县市区要指派一名同志带队,认真组织好协理员按时参加考证,保证考试途中的安全。
3、参加考试的协理员必须在7月26日上午8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、钢笔、2B铅笔和橡皮准时进入考场,不得缺席。
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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